遗体捐献接收工作管理办法
杭州医学院获得浙江省红十字会批准成为遗体捐献接收单位,为规范管理本接收单位遗体捐献接收工作,提高遗体捐献办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工作原则
杭州医学院遗体捐献接收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操作规程,文明服务,遗体捐献遵循无偿、自愿的原则,不接收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接收的遗体。
二、组织机构
2020年经浙江省红十字会批准,浙江省红十字会杭州医学院遗体捐献接收单位(简称本接收单位)正式成立,地点设在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本接收单位负责接收省红十字会指派的遗体捐献。本接收单位设有登记咨询办公室、物资储藏室、遗体缅怀室和家属休息室,可随时进行咨询、办理登记和遗体接收工作,切实做到浙江省红十字会提出的接收要求。制定本接收单位规章制度,规范遗体捐献的登记、接收、缅怀等工作以实际行动鼓励和维护遗体捐献者的高尚行为,推进医学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捐献者信息档案,制定具体的捐献流程,细化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三、接收范围
只接收遗体的整体捐献,严重损毁的遗体或患有甲类、乙类等传染病的遗体不在接收范围内。
四、遗体捐献办理
1、咨询问题:对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按照有关法规、政策予以解释,并根据捐献人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2、登记入档:遗体捐献志愿者有效执行人(直系亲属)填写《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交接单》和《杭州医学院捐献家属告知书》各一式2份(见附件1),1份由本接收单位存档,1份由捐献者执行人留存。
3、接收遗体:接到省红十字会的转接电话后,按本文件附件2开展遗体接收工作,办理遗体接收手续。遗体接收工作中产生的费用按照本文件附件3进行报销。
4、遗体使用与处理:尊重捐献者生前遗愿,合理安排、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接收的遗体将用于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根据医学教学需要对遗体进行药物防腐固定等技术,遗体使用周期约需3年左右,教学完毕后,根据附件1签订内容,对遗体进行后续处理。
5、缅怀仪式:根据遗体捐献执行人的要求,可在缅怀厅进行简短、肃穆的告别仪式,并严格遵守遗体缅怀室管理制度和校园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6、回访慰问:定期回访慰问,宣传正能量。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洽谈,为遗体捐献志愿者争取一定的社会福利。
7、缅怀活动:遗体捐献者名字将篆刻于校园里的“无言良师”碑上,供遗体捐献者家属进行悼念、祭奠活动。在学校开展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及举办遗体捐献知识讲座;制作宣传片,宣传遗体捐献的目的、意义和志愿捐献遗体先进事迹,使捐献者的行为得到全社会的敬仰,促进遗体捐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接收单位工作制度管理
加强本接收单位遗体捐献管理,每年组织邀请遗体捐献登记志愿者和家属前来参观缅怀工作室和人体科学馆,让他们更加了解遗体捐献后将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本接收单位成员定期赴各级红十字会交流与沟通,及时向红十字会提供有关捐献相关信息,商讨遗体捐献办理及接收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解决办法,做好调研会议记录,认真进行经验总结和工作改进。
六、合理规划接收单位工作
开设公共课程,总结制定规划。本接收单位将尝试开设解剖教学慕课教学,将人文教育、感恩教育和生死教育融为一体,培养学生从事医疗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工作人员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接收站专项经费预算,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合法。